洛阳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铝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3067次
关于2021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
电话:0379-68214591传真:0379-68214591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6万吨铝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 洛阳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 洛阳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铝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前身为洛阳金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型保温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租用洛阳金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型保温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生产线及厂房设备,并在其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年处理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1506.8万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各排污口排放的废气经有效的治污设施治理后,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洛环攻坚〔2019〕11号中耐材行业其他排气筒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及及《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中新建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结合行业固废特征和性质做到了分类收集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破碎机、球磨机、筛分机、风机、回转窑等,建设过程中采用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a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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